工商時報【文╱陳宗慶】一、政府開發可供立即使用土地 統計至107年9月止,目前政府開發園區立即可供設廠總面積共約415公頃。(一)經濟部:開發6處,包括彰濱鹿港工業區、彰濱金屬崙尾區、彰濱崙尾西區、雲林科技工業區石榴班區、台南科技工業區、和平工業區,共約204公頃。(二)科技部:開發目前可供立設廠共10處園區,宜蘭園區、龍潭園區、生醫園區、銅鑼園區、后里園區、二林園區、中興園區、虎尾園區、台南園區、高雄園區,共134公頃。(三)地方政府:包括新竹縣鳳山工業區7.99公頃、台中市太平園區1.82公頃、南投縣埔里特色產業園區、旺來產業園區、台南市、高雄市共77公頃。(四)中南區供給充足:依區位,目前可供立即使用地區,可分北部44公頃、中部167公頃、南部133公頃及東部71公頃。二、工業區土地出租優惠方案(一)出租優惠方案:經濟部推出工業區土地優惠方案,採「租售並行,出租優於出售」,承租2年內取得使用執照並按核定計畫完成使用,即享前2年免租金優惠。降低有意願設廠廠商之土地使用成本負擔,更可滿足投資廠商於資金運用上之不同需求。(二)辦理方式:承租人於簽訂土地租約時,先預繳2年租金,並可以銀行轉讓定期存單質押、銀行保證方式。於2年內取得使用執照,並按核定計畫完成使用,即可享有前2年,免土地租金優惠。(三)適用條件:預計實施至108年12月31日止,適用範圍包括彰濱工業區、台南科技工業區、雲林科技(石榴班區)、花蓮和平等開發中工業區。(四)政府優惠措施鼓勵設廠:彰化濱海工業區、台南科技工業區,用地供給充足、價格公開透明,推動工業區出租優惠,前2年免租金,鼓勵企業投資設廠。三、公有土地推動出租售成效(一)政府開發園區總出租售面積:統計至107年9月止,已出租售115公頃。科技部55.86公頃,經濟部29.8公頃(包括工業局25.8公頃、加工出口處3.93公頃)及地方政府29.5公頃。(二)提供設廠家數:提供59家設廠,包括科技部15家、經濟部19家(工業局17家、加工出口處2家)、地方政府25家,設廠投資。(三)投資成效:總出租售年產值達2,068億元、出租售投資額3,819億元。包括科技部年產值1,619億元、投資額3,553億元、經濟部年產值333億元、投資額215億元及地方政府年產值116億元、投資額51億元。(四)提供就業機會:政府開發園區,出租售共提供就業人口8,668人,包括科技部4,562人、經濟部2,068人、地方政府2,038人。四、公有土地新增開發釋出成效(一)經濟部:開發共5處新增113公頃,包括彰化濱海工業區崙尾金屬專區54公頃、彰化濱海工業區崙尾西一區27公頃、彰化濱海工業區鹿港區20公頃、雲林科技工業區石榴班區4公頃、台南科技工業區8公頃。(二)地方政府:開發4處新增24公頃,包括新竹縣鳳山工業區9.15公頃、台中太平產業園區1.82公頃、南投埔里地方特色微型園區2.81公頃、南投旺來園區10.16公頃。(三)中南部新增供地提供設廠:解決缺地,穩定供給,已新增137公頃土地,北部地區於新竹縣新增工業區,中部地區包括彰化、南投、雲林皆有新增,南區新增釋出台南科技工業區,提供廠商設廠使用,加速投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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